Document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法学院202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的通知

类别: 作者:时间:2025-05-30 17:07:23阅读量:

法学院202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采取以学院集中安排和自主安排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集中实习

6.23-8.4(六周)

面向全年级

武汉、深圳

自主实习

6月至8月,实习满六周可兑换学分

自行安排


、实习安排

(一)集中实习

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具体实习单位类型包括法院、检院、律所等,实习时长不少于六周,实习地点在武汉及其他地区的学院合作单位。凡确定参加学院集中实习的同学,不得因个人原因无故中途退出。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3日17点。

2.报名方式。下载学习通APP,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报名

3.筛选原则。提供个人简历供实习单位筛选,根据反馈名单确定最终实习名单。原则上高年级、专业知识扎实、无违纪记录且符合实习单位具体要求者优先。

4.最终实习名单确认时间。根据各实习单位反馈时间确定,第一轮名单确定时间最晚6月6日下午15点。

5.第二轮岗位申报。第一轮未被确认岗位的同学可以在还有剩余岗位的实习单位中进行第二轮申报。(第二轮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8日晚18点,第二轮名单确定时间最晚6月10日上午12点

6.调剂与名单确认。

在最终岗位供大于求时,选择服从调剂的同学将被调剂到还有剩余名额的实习单位,一经确认不得退出实习。

集中实习最终名单确认后,未被确认的同学申请自主实习,按照自主实习要求完成申报、签到等后续工作。

7.实习单位可接收情况。如下图:

序号

实习单位

实习

地点

可接收人数

实习时间

具体要求

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武汉

10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党员优先

2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武汉

6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党员优先

3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

20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4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武汉

10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5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

12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6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武汉

15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7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

15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8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武汉

20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9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武汉

5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0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武汉

15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1

上海建纬(深圳)律师所事务所

深圳

5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2

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

7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3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

武汉

8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4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武汉

14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5

北京仁人德赛(武汉)律师事务所

武汉

15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16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武汉

10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湖北省籍贯,有意向从事律师职业

17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

武汉

10人

6月23日-8月4日

要求提供简历

合计


197人




(二)自主实习

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类型包括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律所、公司等,实习内容要求与法学相关,实习期间为5月初至8月底,具体开始时间自行确定。

1.报名登记。下载学习通APP,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报名

2.介绍信开具。学生与实习单位沟通好之后,学院根据实习单位的录用情况配合出具介绍信,由实践部负责分批次收集介绍信,每批收集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三、实习学分兑换

暑期实习结束后,统一提交纸质材料至团委实践部,包括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实习周志、保险单、签到记录,共5项。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可以兑换《实习实训》课程学分兑换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表中第一页前50%部分由实习单位导师鉴定,后50%部分由班级导师给予鉴定,并在第二页实习单位公章处盖章。有多页内容的,正反面打印。

2.实习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注意格式规范。

3.实习周志。200字以上,至少提交6篇。

4.保险单。自主实习的同学提交保险单一份,集中实习不需要提交保险单。

说明:参与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主安排实习的同学自行办理实习所在地保险,险种为人身意外伤害险,险期覆盖实习时间,其中保单为团体保单的,应保证自己的保单信息部分完整、可识别。自主安排实习的同学可通过当地保险机构或者淘宝京东等在线平台进行购买。

5.签到记录。使用学习通APP每日打卡签到,要求25次以上签到记录。提供APP内签到页面截图,具体操作请查看操作指南。


四、实习证明认证

凡连续实习四周以上的均可认证“法学专业实习经历证书”,兑换学分或不兑换学分均可以认证。

认证实习材料包括4篇《实习周志》2000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保险单及签到记录,其中签到记录20次以上。


五、注意事项

1.纪律意识。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保密规定和其他要求,自觉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和评价。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实习单位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2.规则意识。实习期间着装和发型上要大方得体,言行举止上要遵章守纪尤其在公检法单位实习要注意明显违反规定的话和事不能说、不能做不上网、不讨论。

3.请假事项。实习期间需要请假的,首先向实习单位请假,然后向学院老师报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需要向实习单位及本科办打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并补齐实习总时长。

请参加暑期实习的学生加入“2025年法苑暑期实习咨询群(QQ:1044239071后续安排将于群内通知。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法学院团委实践部

2025530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