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学校各领域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筑牢履职用权安全防线,强化监督贯通,为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清障护航,经研究,决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一、集中排查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二、目标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成立或调整本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二)制定工作台账。各单位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涉及“权、钱、人”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在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对权力运行中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连续的动态监督,找准风险隐患、提出有效举措、细化操作规范,形成重点突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见附件2)。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梳理排查:
1.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寻租”“以权谋私”等错误思想进而引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2.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配置不合理,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不到位,导致存在权力监督制约的真空地带,进而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
3.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三)实施动态管理。一是坚持动态调整清单,各单位应通过接受监督检查、内部巡视、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每年动态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台账。二是不断健全内控机制,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建章立制、源头防控。三是定期开展评估,对于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更新、防控机制实施运行等情况,各单位每两年要开展一次集中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校正偏差、改进不足,并在年度纪检工作总结中进行汇报,不断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盯关键岗位、重点对象,对涉及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廉政风险点较高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梳理。在2021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
(三)强化考核问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按20%的比例对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及防控机制实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因制度缺失、监管不力导致腐败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查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典型案例在全校通报曝光,持续巩固防控成果。
(四)按时报送台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台账》,需经单位决策会议审议,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5年11月28日前报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行政楼西南楼110室)。
特此通知
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