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湖北省科技奖提名工作尚未启动,本次征集旨在全面了解明年科技成果报奖情况,为择优提名做好充分准备。2026年度提名工作较往年有些变化,拟提名项目必须在申报时间内,经过校内审查方可提名,宁缺毋滥。主要征集奖项包括湖北省青年科技创新奖、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湖北省技术发明奖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青年科技创新奖
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6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4年度、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6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参加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和第一完成人不得提名2026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二、征集时间
请各单位填写《2026年度湖北省奖预征集项目信息》(见附件1),以院系为单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时间截止到11月17日12:00。
三、其他要求
1. 特等奖不能直接提名,须从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2. 没有撤项且不提交复评答辩材料或者不参加复评答辩的项目和第一个完成人不得被提名下一年度的省科学技术奖;
3.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于报奖通知发布前须取得成果登记号,且进行登记的成果须与报奖成果相关联;
4. 经济效益将分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填报,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依据应用证明;
5. 公示期间异议的项目,如存在异议情况,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暂停当年和下一年度提名资格。
联系人:陈思宇 殷娜
联系电话:68772102 68772136
联系邮箱:chengguo@wh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