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副教授冯川在《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5期发表题为《村级治权集中化的区域差异及其解释》的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政治》2025年第11期全文转载。
内容摘要:村级治权集中化,是指在村级治权集中于农村党支部、党支部治权集中于村书记的背景下,村书记成为村级组织事实上的最终决策者。村级组织科层化、村庄发展支点化和班子成员内定化,是村级治权集中化现象的共性特征。村级治权走向集中的路径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路径具有行政强制性特点,即如果不依靠政策自上而下的强力推行,村级治权的集中化程度将维持在较低水平;另一种路径具有自发演化性特点,即村级治权早已在基层治理体系的运作过程中逐渐具有了集中化趋势,后续政策仅需发挥追加制度性认证的作用即可。村级治权集中后,浙东和粤西农村表现出消极的外在控权特征,鄂中农村则具有积极的内在控权特征。村庄内部分化形态、村庄利益密集度和干群互动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是村级治权集中化现象存在区域差异的主要原因。
本文的研究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乡村治理视阈下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困境及对策研究”(23BXW066)的基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