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特在法学院设立“明思涉外法治人才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法学院在籍的2023级、2024级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项目)研究生,3名。
二、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三、申请资格
1.热爱祖国,诚信守法,道德品质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评审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审年度各门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必修课等)成绩均为B及以上;
3.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实习实践、科研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有涉外成果、荣誉及实践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4.具有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评选程序
1.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于2025年12月3日9:00-11:30将纸质材料(申请表及成绩单原件、汇总表、科研及实践成果复印件)交到法学院230办公室牛老师处,并务必现场在申请奖学金名录上签字确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ncycivillaw@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同学申请明思涉外人才奖学金申请材料”)。
2.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遴选,择优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
五、说明事项
1.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各专项奖学金所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C刊及三大检索学术论文收录及分区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期刊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正文的复印件;参评者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标识出参评相关的关键信息(如目录页中的姓名等);已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625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