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具体学术活动的组织和落实,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6人。执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中部中心的申请、日常运行、与主题活动召集人确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撰写中部中心的中期检查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中心博士后与访问人员的评定和聘请。